milove 寫:
真是過分的政府官員,
從以前就討厭大官員,只會耍嘴皮子!其實根本就沒再為社會效勞
寵物們要離開他們親愛的主人12天
真的很可憐又不是沒錢為啥打死都不幫+空間呢??!!!~ 問題不在擴大收容空間, 這是末端思維, 應該反思
為什麼有這麼多狗會被抓進來? (有這麼多問題犬嗎? 還是好抓的才抓?)
這些狗真的需要進收容所嗎? (清潔隊有績效的考量嗎?)
牠們都是流浪狗嗎? 如果是, 天生在外流浪的狗好抓嗎? (還是有更多棄養或粗心的飼主呢?)
如果不是, 為什麼這麼多戴著項圈親人的狗會被抓進來? (有加強飼主責任教育嗎? 有落實晶片政策嗎?)
當飼主發現狗不見了, 知道狗會被送到收容所嗎? 知道牠在收容所的期限只有12天嗎? (政策宣導)
目前桃園縣的捕捉業務是由13鄉鎮市的清潔隊執行, 清潔隊只負責抓, 沒有收容與管理的壓力, 再加上不受監督, 易流於濫捕; 再則捕犬手法不人道, 一直為民所詬病. 一個交由處理垃圾的單位去處理生命的政府, 早已違反施政之本質與精神, 也無法解決問題.
所以以桃園而言, 應以督促縣府將捕犬業務收回給動物保護主管機關執行為上策, 由專責單位從接通報電話開始, 將真正的問題犬或是需要協助的犬隻安置到收容所; 對於鄰居間狹怨報復的舉報, 必須有能力分辨與協調, 放任犬隻在外遊蕩的飼主, 必須加強其飼主責任教育, 確實落實晶片政策, 推廣絕育, 查緝非法繁殖買賣, 嚴懲棄犬虐犬者等, 這些才是從源頭開始減少無主犬的思維. 否則, 就算桃園蓋滿收容所, 也將收容殺戮不盡.